2016年,全县年末总人口31.3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4203人,人口出生率13.46‰;死亡人口1885人,人口死亡率6.04‰,自然增长率7.42‰,自然增加人口2318人。
2016年人口数及其构成
单位:万人
指
标
|
年末数
|
比重%
|
常住人口
|
31.37
|
100
|
其中:城镇
|
16.82
|
53.6
|
乡村
|
14.55
|
46.4
|
其中:男性
|
16.24
|
51.8
|
女性
|
15.13
|
48.2
|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3元,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31元,增长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