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享服务 > 绿色通道 > 残疾人

补领残疾人专用车牌证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6-09-29 10:33 
打印 字号:
项目名称:
补领残疾人专用车牌证
事项依据:
《新余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残疾车车主或使用人。
办理条件:

有补领车牌需求的残疾人。

申办材料:
①残疾人专用车牌证遗失的按新号牌补发,破损的均按原牌证号码补发; ②车辆号牌遗失,须凭车辆、行车执照、车主证件到原发证机关(非机所)办理补发手续,由经办人员在登记表的补牌栏内注明补牌日期、经办人员姓名,发给所补牌证; ③车辆行车执照遗失,须持车辆号牌、车主证件,到原发证机关(非机所)办理补发手续,经核对登记表无误后,由经办人员补发行车执照,并在行车执照上注明补证日期和补发字样,同时在登记表补证栏内注明补证日期,经办人员姓名; ④车辆号牌及行车执照同时遗失,须凭车主证件向原发证机关(非机所)办理补发手续,经核对登记表无误后,由经办人员按2、3款办理,并将证明附在登记表后。
办理流程:

车主提出书面申请,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非机所核实原公安钢印后方可办理。

办理时限:
补发硬牌照二周内办结,补发行驶证,操作证可当日领取。
费用情况:
残疾人专用牌证15元/套,《关于核定残疾人专用车等牌证费的复函》(补发加倍收费);补号牌20元,补行车执照10元。
承办机构:
市公安局
办理地点、邮编:
市车管所、338000。
办理时间:
详见办理地址栏
联系方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