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局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
局各班子成员、各股(室):
当前,我局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呈现出审批不严、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类型把握不准。是否该采用审批还是核准、备案,模糊不清,该用审批的变成了备案,特别是一些小型政府投资项目,没有审批可研或初步设计,直接用立项。二是审批要求把握不清。所需提交的材料、前置条件有哪些,不清楚、不严谨,比如节能审查、可研报告等都未做严格要求,申报上级资金项目一般有要求,地方投资项目就没有。三是在线审批办理不多。大多项目未走监管平台审批,还在使用我县数字办公平台。诸多问题的存在,给我局的审批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近年来,因项目审批而带来的行政复议、诉讼呈上升态势,这给我们的审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批程序更要合法合规。因此,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投资项目审批,全面推行在线审批,使我局投资审批工作更上一台阶,更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通知如下:
第一,实行在线审批。除企业核准类项目由上级发改部门核准外,企业备案类项目、政府审批类项目,统一要求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实行赋码登记。其中:企业备案类项目统一由在线平台生成备案通知书,不再另行发文;政府审批类项目,赋码登记后由办公平台发文。
第二,规范政府投资审批程序。政府审批类项目,按照上级发改部门的审批要求,参照渝水区做法,政府投资项目统一批复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大型项目还得批复项目建议书。具体要求:
1. 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可研、初步设计审批,并经专家组论证。
2. 投资100-500万元项目,实行初步设计审批,并经专家组论证。
3. 投资100万元以下项目,实行初步设计审批,不经专家论证。
4.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项目,严格实行可研、初设审批,并经专家论证。
以上要求为暂定标准,即日起执行。待《分宜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稿)出台后,按《管理办法》执行。
分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