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分宜县湖泽镇2013年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分宜县湖泽镇尚睦小学、罗沙小学、闹洲小学。
3、建设单位:分宜县湖泽镇中心学校。
4、施工单位:尚睦小学、罗沙小学标准化改造为分宜县广厦建筑有限公司承建.闹洲小学、汉唐小学标准化改造工程为分宜县誉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5、工程内容:新建食堂、围墙厕所等工程
6、招标情况:公开招标。
二、审核依据
1、《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送审委托书》。
2、各个学校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完工结算书》、《竣工验收报告》、现场测量数据、签证单。
4、招标清单、决算书、江西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核报告《天平咨字2014第031号》。
5、建设单位提供的与工程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工程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审减原因分析
审核情况:本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其中各楼内墙漆20元/平米,外墙漆25元/平米。新建围墙400元/米,新建厨房、厕所实行包干价1300元/平米。审核工程中,我们结合该工程实际情况,并勘察现场,核实工程量,对工程量逐一审核,三方核对后达成一致。
A、尚睦小学、罗沙小学
尚睦、罗沙新建食堂原施工单位报审单价1814.3元/m2,经我方审核后单价1300元/m2,审减单价:514.3元/m2,审减金额:34132.46元。
B、汉唐小学、闹洲小学
闹洲小学新建食堂原施工单位报审单价1773元/m2,经我方审核后单价1300元/m2,审减单价:473元/m2,审减金额:14194.48元。
汉唐小学新建厕所原施工单位报审单价1676元/m2,经我方审核后单价1300元/m2,审减单价:376元/m2,审减金额:13087.27元。
四、审核结果
该工程项目结算主要依据湖泽镇中心学校提供的工程结算书、验收资料、现场计量单及相关资料。与建设、施工单位共同到现场核实,对可见可测的工程量以现场勘测为准,对隐蔽事项以签证和建设单位验收资料为依据,对一些存在有关争议的问题,我们召集了建设、施工单位双方进行核实,并且对一些手续不全、签证不详的资料提出了意见,经双方友好协商,使之完善。湖泽镇中心学校应对提交的该工程隐蔽验收、现场签证等资料和对此提出的相关解释、说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江西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工程造价审核结果负责,我审核中心就此出具审核报告。
经审核,分宜县湖泽镇2013年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结算报审总造价340204.19元,工程审定造价: 256935.93元,审减造价:83268.26元。根据《分府办发[2012]33号一<关于印发分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至规定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送审承诺书》中第四条“经审计核减额在8%以上的,其核减超额部分所要支付的审核费用由开发、施工企业承担”我审核中心对此项扣减工程造价2242.07元,故本工程最终结算总造价为254693.86元。详见下表:
分宜县湖泽镇2013年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审核结果一览表 |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报审价 |
审定价 |
审减金额 |
审减超过 8%审核费 |
应付价款 |
尚睦小学 罗沙小学 |
分宜县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3211.91 |
98137.65 |
35074.26 |
976.69 |
97160.96 |
汉唐小学 闹洲小学 |
分宜县誉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6992.28 |
158798.28 |
48194.00 |
1265.38 |
157532.90 |
合 计 |
340204.19 |
256935.93 |
83268.26 |
2242.07 |
25469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