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人员力量,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我县社区建设工作上新台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实现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县城区社区工作人员。
三、招聘名额
本次共计划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0名。
四、招聘条件
1、本人或父母或配偶具有分宜县辖区范围内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
4、年龄要求
女: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 1日之后出生)
男: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 1日之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正在接受刑事司法调查尚未终结的;
③、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④、现役军人;
⑤、在读的高校学生(2018年7月份以后毕业的);
⑥、具有分办字【2017】110号文件“人选资格条件”五不能、七不宜情形之一的;
⑦、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 6月 5日 -- 6 月 12日(双休除外)
2、报名地点:分宜县社区党工委办公室(分宜镇政府办公楼228室),联系人:左先生、章女士,联系电话:0790-5886199。
3、报名所需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免收报名考务费。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 6月 19日—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5、领取准考证地点:分宜县社区党工委办公室(分宜镇政府办公楼228室),联系人:左先生、章女士,联系电话:0790-5886199。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 6 月 23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地点:分宜三中
3、笔试内容: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1号) ④《江西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⑤《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⑥《新余市物业管理办法》⑦十九大会议精神
4、开考条件: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才能开考,如未达到比例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降低比例。
(三)计算机操作
1、时间:2018年 6 月 23日下午2:30
2、地点:分宜三中
3、操作内容:计算机文字输入及常用办公软件使用操作
(四)面试
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结束后,按照聘用人数与入闱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时间:2018年 6 月 24 日上午8:00
2、面试地点:分宜三中
3、面试内容: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到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790-5886199(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790-5896365(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