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环境违法排污查处、日常监管巡查、网络化环境监管督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等工作需要,解决环境监管人员不足现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分宜县环保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拟招聘岗位所设置的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应聘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廉洁奉公,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岗位及条件
1.环境管理岗7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环境工程类,年龄30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男性为主。
2.环境执法辅助岗2名(警校毕业或退伍军人),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26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后出生),限男性,同等情况下,退伍军人优先。
3.文秘岗1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中文类、新闻类,年龄30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如在市级以上报纸、杂志上刊登、发表过三篇及以上文章或新闻报道者年龄可放宽至32岁(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县行政中心二楼239室)。
3.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月8日(上午8:30-11:30)。
4.资格审查地点: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县行政中心二楼239室)。
资格审查时,请带好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个人一寸照片3张,报纸、杂志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领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比例
1.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参加笔试。
2.笔试后入围面试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同时入选), 如面试人数低于岗位数面试比例的,经研究同意,也可面试。
﹙三﹚笔试及面试。
1.笔试﹙分值100分﹚
﹙1﹚笔试时间:2017年12月 13日(上午9:00开始)
﹙2﹚笔试地点: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培训中心(原县劳动就业局培训中心,县建行旁)。
﹙3﹚笔试内容:主要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等内容。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5)2017年12月13日下午四点钟在县环保局大楼门口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培训中心(原县劳动就业局培训中心,县建行旁),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15分钟),了解考生分析、判断、沟通、专业技术能力等。
3、计分办法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检与考察
将笔试和面试分数成绩相加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按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如均无上述经历者,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
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征得考生本人意愿予以递补。
5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环保局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四、聘用与管理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环保局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内每月22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每月3500元(含社保、医保、失业、工伤、生育险)。试用期内经考察不合格者,将予以清退。
五、其他
1.应聘者需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2.应聘者在考试期间发生舞弊现象,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本公告由环保局负责解释。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