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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3605210001/201802-00013  信息分类: 发展规划
 内容分类: 公民,通知,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18-02-01
发布机构: 288563.com(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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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288563.com办公室关于印发 《分宜县“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规划》的通知

288563.com办公室关于印发 《分宜县“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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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宜县“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规划

 

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加快推进健康分宜建设,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规划>的通知》(余府办发[2017]61)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全县卫生与健康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重大改革取得新突破,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计划生育政策有效落实,为推进健康分宜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全县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全部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医师多点执业顺利推进,分级诊疗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实现全覆盖;出台了《分宜县医疗纠纷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流程(试行)》,构建了多维度监管新机制。

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201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36张、执业(助理)医师1.93人、注册护士2.19人,相比2010年分别增长62.3%43%53.1%。开展全科医生培养,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抓好特色中医医院、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健康保障能力逐步增强。2015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口24.398万人,参合率为98.5%,新农合筹资标准财政补助每人200元提高到2015年人均38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新农合基金总量由0.55亿元增长至1.17亿元。

公共卫生与健康事业持续发展。加强了霍乱、手足口病、流感、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抓好了HIV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慢性病及地方病得到有效防治。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人口数占人口总数的100%,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从严监管消毒产品和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100%,集中式供水合格率100%。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45元,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进一步下降到30%,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了12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进一步完善,补助标准和覆盖面均有较大提高。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采供血及爱国卫生工作扎实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中医药服务能力快速提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所有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中医馆”开设了中医科和中药房, 6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单独两孩政策有序稳妥实施,生育水平继续稳定在一个适度的水平。2015年,全年出生人口5298人,人口出生率11.97‰,人口自然增长率7.52‰,与2010年相比,出生率下降0.5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上升0.6个千分点。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下降,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更加完善,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

第二节  问题和形势

存在的问题。一是优质资源紧缺。高层次人才缺乏,名医名专家偏少,在全国、全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公共卫生人才相对不足; 基层医生和部分专科人才紧缺,乡村医生的学历偏低,年龄偏大。二是卫生资源结构不合理。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比例失衡,公立医院所占比重过大,床位占比 97.38%;资源要素结构失衡,部分专科服务能力较为薄弱,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建设滞后;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未能有效落实。三是卫生服务能力不强。我县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不能满足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的医改目标要求,专科医院数量少、规模小、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辐射能力不强。四是医院体制机制不健全。公立医院改革未完全到位,追求床位规模、竞相购置大型设备、忽视医院内部机制建设等粗放式发展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过大,挤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办医院的发展空间,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的提升。五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依旧偏高,卫生计生总体投入水平偏低等问题。    

面临的机遇。“十三五”是国家打造健康中国深度挖掘人口健康红利,优化体制环境的改革攻坚期,同时融入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一带一路”、赣南原中央苏区和《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及市县战略,为我县发展健康服务业提供了重大机遇。

面临的挑战。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速度加快,人口政策进一步调整,流动人口规模较大,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更高、更多样化,慢性病、传染病负担日益加重,破解医改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滞后,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依旧突出。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第十四次、市第八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争当“三区两典范”为统领,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统筹推进深化医改各项任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健康公平。要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健康优先、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公平公正的原则,把保护人民健康作为卫生计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政府责任,将基本卫生计生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生育权利,探索建立具有我县特色的新型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使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政府主导,动员全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人力、物力、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健康服务业发展环境,营造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坚持改革协同,突出创新驱动。要强化医疗、医药、医保的“三医”联动,加强投入、补偿、人事和分配等政策协同,持续推进制度、管理和科技创新及服务模式转变,实施“科教兴医”战略,以人才、科技和信息驱动为主导,强化要素支撑,加强“互联网+健康医疗”的新型卫生计生服务业态建设,增强卫生计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统筹发展,强化依法治理。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法治监管,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加强统筹发展,做到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的三个结合,明确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方向、重点,稳步推进,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卫生和健康治理能力,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第三节   规划目标

2020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拥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城乡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健康状况和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公共卫生与健康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政策得到不断完善和落实,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岁。

专栏1:分宜县“十三五”卫生健康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2020

指标 性质

主要指标

健康水平

人均期望寿命(岁)

80

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

10

预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3

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20

预期性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10万)

220

预期性

工作指标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5

约束性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约束性

肺结核发病率(/10万)

58

预期性

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

2015年降低10%

预期性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和精神分裂症治疗率(%)

两指标均≥80

预期性

妇幼卫生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80

约束性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8

预期性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85

约束性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约束性

医疗服务

二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8

约束性

院内感染发生率(%)

3.2

预期性

30天再住院率(%)

2.4

预期性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10

预期性

计划生育

总人口(万人)

35

预期性

总和生育率

2.0左右

预期性

出生人口性别比

112

约束性

政策外多孩率(%)

6

约束性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

卫生服务≥80;计生服务≥95

预期性

爱国卫生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75

预期性

综合监督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率(设置哨点医院总数占全县二级医院总数%

100

预期性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式供水现场卫生监督覆盖率(%)

100

预期性

卫生资源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张)

4.5

预期性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1

预期性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5

预期性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1

约束性

医疗卫生保障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

75左右

预期性

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28左右

约束性

第三章   重点工作任务

第一节  加强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通过资源整合与持续投入,构建更加科学规范、信息高效互通、资源协同共享的新型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健康保障能力。

(一)加强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要求,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达到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AB类仪器设备配置率和A类检验项目开展率都达到90%。完善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

加强妇幼健康和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县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整合;乡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整合;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的新体系,整合后的机构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或增配必要的服务用车和检查、监测、治疗等医用设备,推进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县妇幼保健院保持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

加强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及能力建设。落实卫生应急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极端条件下卫生应急队伍专业装备和后勤保障配置。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系统,逐步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和卫生应急检测能力建设。

规范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建设,以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力争卫生计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整合卫生计生执法力量,发挥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作用,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优势,制定综合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标准,推动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用药行为的综合监管;联合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监管,联合治理药店非法行医行为。在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中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完善全县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绿色通道,提升医疗急救能力。到“十三五”期末,建成以急救中心为核心,以急救站为网点,以网络医院为终端的统一调度指挥的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全县“120”到达现场时间,中心城区力争10分钟左右,农村地区力争30分钟左右。

专栏2: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一)疾控体系建设工程

进一步更新和完善相关设施,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

(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力争为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更新、增配必要的服务用车和相关设备。

(三)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工程

重点完善县急救站、3个乡镇急救站和院前急救网络。

(二)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全面完成分宜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继续改善乡镇级医院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重点提升儿童、重症医学、血液净化、母婴危重救治、康复、精神病等医疗服务水平,所有县级综合医院全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加强全县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推进基层卫生基础建设。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晓康诊所)标准化建设,争取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90%以上的街道,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公有产权的标准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晓康诊所)。为基层卫生机构配置或更新与服务功能相配的医疗设备,同时进一步完善住房、食堂、体育设施等生活配套设施条件。

专栏3: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一)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

 重点发展县级区域医疗中心。

(二)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建设工程

2019年县中医院新址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

(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

全县新增床位重点向妇儿、产科、中医、精神、康复、老年病等领域倾斜。

第二节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一)加强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设

加强重大疾病联防联控。全面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做好重大疾病的监测检测工作,提高重大疾病筛查率和规范治疗率。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做好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救治工作。引进新发感染病例检测新技术,提高艾滋病及时发现能力,严格控制艾滋病传播蔓延,到2020年全县艾滋病检测点覆盖75%以上乡镇卫生院。规范结核病患者全程治疗管理,强化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降低结核病传播危害风险。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率不高于6%。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

落实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巩固和维持无脊灰状态,提高对输入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发现和反应能力。大力推进消除麻疹工作,完善麻疹、AFPAEFI等项目监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儿童常规免疫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含麻疹成份疫苗、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5%以上。

继续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继续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防控知识宣传,恶性肿瘤随访登记覆盖100%,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全覆盖。

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口腔卫生工作。加强职业病与职业卫生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直报用户网络开通率达到90%,职业病网络报告率达到100%。完善国家重点职业病、医用辐射防护哨点监测及风险评估工作,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考核合格率达到80%,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率达到95%。完善口腔保健服务网络,加强龋病和牙周病防治。

(二)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扩大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覆盖面,婚检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普及自然分娩知识,控制剖宫产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8%以上。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落实母婴安全工作措施,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省里规定目标值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等适宜技术。落实叶酸补服政策,重点推进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0%以上,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普及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检查制度。

(三)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充分发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预约诊疗、优化流程、付费结算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实施日间手术、临床药事服务、志愿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管理,发挥各专科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的质量管理作用,提高医疗质量。推动DRGS在医疗服务绩效评估与医保付费管理的应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管理和绩效水平。积极开展全县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全县临床实践技能培训和比武等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综合素养。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分系统,通过医保机构和患者对医疗机构进行双向评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四)大力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进一步健全大病保险制度,继续实施并完善重大疾病免费救治政策,减轻贫困群众医疗经济负担。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加强贫困人口健康管理。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稳定贫困地区乡村医生队伍,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状况,减少出生缺陷。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无障碍设施。切实落实国家有关扶贫举措,完善医疗服务对口帮扶机制。

专栏4:公共卫生计生和健康扶贫工程

(一)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为全县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免费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动态调整完善服务项目内容。

(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三个1工程

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居民拥有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

(三)大病救治健康扶贫工程

继续为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妇女“两癌”等重大疾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政策。

(四)对口支援健康扶贫工程

由县二级医院每年派出医务人员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

第三节 创建卫生与健康环境

(一)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继续抓好卫生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加大农村改厕力度,鼓励群众加大投入,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争取到2020年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继续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严格医疗废物管理,减少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大力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

通过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切实改进卫生与健康环境,推行健康发展理念,完善公共健康设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整体健康氛围,提升城乡居民卫生与健康素养水平。“十三五”期间,根据国家有关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开展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评价,建成可推广示范的健康县城和一批健康村镇。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建设,创新社会动员和群众参与工作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社区健康讲堂等活动,提高社会参与度,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实施全民健康促进计划,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弘扬健康文化,深入推进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科学就医、安全合理用药,到2020年全县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到50%左右。加强健康教育体系建设,支持健康教育基地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强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广泛开展无烟学校和无烟单位等创建活动。实施健康促进示范工程。

(四)进一步增强全民体质

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增强全民体质。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健身知识,弘扬健康新理念,提高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加强群众健身活动场地和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网络,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五)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及精神卫生防治

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规范化管理和科普教育。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老人等重点人群和特殊职业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建立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为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免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和紧急住院补助。

(六)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与环境监测能力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推进本县疾控机构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延伸到乡镇、村(社区)。加强县疾控中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全面加强食源性疾病报告和管理。以公共场所室内空气、生活饮用水等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监测重点,建立健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学校卫生监测,提高环境卫生监测公共服务能力。

专栏5: 精神卫生与健康促进工程

(一)精神卫生建设工程

重点加强市精神病医院建设。

(二)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示范工程

推动建成23个可推广示范的健康村镇,建成健康示范单位、健康示范学校、健康示范社区各2个,健康示范家庭10个。

第四节 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一)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020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国医堂、治未病中心, 10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药诊疗区(中医馆),7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加大中医药方法和技术在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等方面的应用。加大中医药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发展中医药重点学科和专业。加强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研究室建设。弘扬中医药文化精髓,推进中医药文化体验区建设。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走出一条产业促事业,事业带动产业的中医药发展之路。

(二)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加强中西医结合,促进中医药原创思维和现代快速发展的新技术、新方法有机结合,寻找防治疾病的创新路径和手段,促进中西医药协调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鼓励西医师全面、系统学习中医。中医类别医师可根据临床需要使用与专业相关的现代医药方法和技术,参与与自身专业相关的特殊准入医疗技术培训。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技能,并在临床实践中应用。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

专栏6: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重点工程

(一)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工程

有序推进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进度。把县中医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设施先进、服务一流的中医院,达到全国示范中医医院标准。

(二)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工程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1个县级国医堂、13个基层中医馆。建设1个县级中医“治未病”中心。

第五节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一)认真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和推进服务管理改革

稳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

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做好服务,方便群众。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人口均衡协调发展。

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评体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逐步将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政策协调、人口信息共享等重要指标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严格依法行政,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政策引导、宣传倡导和依法行政,做到奖励与惩罚并举。

(二)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机制,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深入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阳光助学制度等各项利导政策,根据生育政策调整的新形势,完善各项奖励和扶助政策,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持力度,注重人文关怀、利益引导和宣传倡导,提升特殊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从心理干预、生育援助、收养帮助、经济保障、生活关怀、养老帮工、临终关怀等方面,对特殊家庭实施精准帮扶,并完善特殊家庭帮扶机制。加强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运行安全。

实现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下降。广泛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的科学婚育观念,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从业人员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的职业道德警示教育。完善打击“两非”部门协调机制和区域协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落实预警和监查制度,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乡镇,实行分类管理,建立诫免约谈制度。

(三)加强流动人口和基层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大力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范围,按照常住人口标准落实经费。完善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制度,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和留守人群,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巩固县内和跨县市区域协作“一盘棋”机制,到2020年全县计生协会服务流动人口的组织网络及工作覆盖率达到85%以上,实现流出地、流入地信息互通、服务互动和管理互补,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健全管理科学、服务优质、运行规范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保障有力的计划生育基层工作队伍。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专栏7: 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程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程

通过打击“两非”、宣传倡导、教育培训、“阳光助学”和对计划生育女孩特殊困难家庭的经济援助、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劳动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帮扶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二)流动人口“一盘棋”协作机制建设工程

完善跨市流动人口信息交换服务管理平台,通过党支部+协会,商会+协会等形式,在流动人口聚集的集贸市场、企业、社区等场所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完善驻外流动人口卫生计生联络站点,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第六节 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建设与科技创新

(一)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制度

以卫生计生人员需求为导向,切实加强医教协同工作,健全和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项制度,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发展完善覆盖全体卫生计生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满足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人员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提高的需求。大力培养、培训全科医生、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儿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在省内医学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加强市、县合作与交流,做好卫生计生引智引资及人才培养,完善援外医疗人才派遣机制。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药人才引进培养的“杏林”计划。加强疾病预防医学类人才培养,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能力。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和在岗培训,推动临床药师和执业药师的统一管理。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人才政策支持,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二)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以科技重大专项等科研计划项目为依托,组织县卫生科技团队进行科技攻关,争取获得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开展重大慢性病防治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防控的技术创新。保护医学类知识产权。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医学学科建设工作,逐步扩大学科建设范围。鼓励优秀卫生科技成果及时转化,加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加强卫生计生科普工作,促进广大群众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构建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卫生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专栏8: 人才队伍建设与科技创新重点工程

(一)卫生人才“2211”工程

2020年,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1名,注册护士2.5名,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1-2名,每个行政村拥有1名以上乡村医生。

(二)疾病防控与药学人才工程

培养23名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人员等业务带头人。逐步实现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二级医院至少配备有1名药学硕士,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药师。

(三)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网底”,开展村卫生室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大学专科或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抓好县人民医院医师培训基地建设,培养30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老师。

第七节  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一)大力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以县人口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为契机,开展全县健康云服务计划,推动建立“互联网+医疗”卫生发展模式,促进智慧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应用。创新人口健康信息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县,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积极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服务等发展。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

(二)全力抓好医疗卫生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智慧医院”评价。大力推进县疾控机构信息化体系建设,并整合优化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预防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实验室信息管理等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卫生应急队伍、物资储备管理调用信息系统,优化已有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完善应急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推广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应用,拓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绩效考核等业务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完善妇幼保健、综合监督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业务能力。深化“阳光医药”网上监管、药品(疫苗)电子监管、药品供应保障系统建设,实现药品招标、采购、配送、使用和汇款的全程监管。加快推进“金人工程”建设,完善出生人口信息采集和监测预警机制,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地域业务协同,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开展综合管理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精细化管理,支撑卫生计生工作科学决策。

(三)实施“e健康”工程(互联网+健康医疗)

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便捷和集约优势,提高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健全网络化、可视化、数据共享、协同应用的健康医疗服务体系,增强服务便捷化、管理精细化,实现全民健康档案查询、检验检查及用药提醒、县内医院网络预约服务,积极推动健康医疗信息化新型业态有序发展。

专栏9: 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重点工程

(一)人口健康信息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工程

通过收集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人口健康数据元值域代码数据库,并完善相关业务应用系统术语标准、数据集标准,统一接口标准,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在卫生计生系统全面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在电子病历试点医院全面推广数字证书应用。

(二)人口健康信息资源整合提升工程

整合卫生计生硬件和网络资源,推进全员人口、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和优化,整合各类卫生计生服务系统,整合医院内部信息资源,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的实时动态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人口健康信息便民惠民服务工程

开展居民健康卡发行与应用推广工作,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四大功能的全县“一卡通”管理与应用,推动各级医疗机构用卡环境改造。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服务,完成远程医疗服务中心建设,正式在医疗机构上线应用,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完善预约诊疗系统,统一共享医院号源,扩充便民功能。

第八节 大力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一)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办医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差异化的医疗机构,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4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优化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核转报流程,做好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相关服务。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人才、技术、管理等多方面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提供儿科、康复、老年护理等基本医疗服务相对薄弱且需求潜力大的专科机构。推进社会资本发展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健康体检等第三方服务以及生物医药产业等,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把健康理念充分融入养老服务中,通过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家庭之间的多方式结合,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机制。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等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增设老年人门诊、护理院、老年病科室,增加老年病床数量。鼓励以城市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居民家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三)推进中医药特色医疗与旅游业融合发展

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在区域优势明显、资源丰富的地区,形成规模,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带动中医药旅游的整体发展。

专栏10: 健康服务业重点工程

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工程

打造1个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为核心,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以优势病种为主题的中医康复治疗基地、中药材种植基地、中医药创新基地、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力抓好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重点领域改革,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完善财政投入政策,推进医药分开,有效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形成有激励、有约束、有活力、有效率的运行新机制,到2020年完成改革任务。

完善公立医院结构和布局。根据《分宜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要求,科学布局、合理确定公立数量和规模,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350张床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县卫生计生局备案;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500张床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200张床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其床位增加须经省卫生计生委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格公立医院超常装备,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公用、共享、共管机制。

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用,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人才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强化经济运行管理,推动全县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积极推广和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管理模式。

完善科学补偿机制。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取消药品加成、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使用和医疗行为等措施,逐步调整技术服务价格,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积极推进分级诊疗。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基本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成立全科医学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

专栏11: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程

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实施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要求,选送部分县级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到省外医院以及本省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所在医院学习。建设县级公立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技术水平和运行效率。

(二)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在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完善基本药物投入补偿、采购供应、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基本药物在目录、标识、筹资、价格、配送、使用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建立以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为基础的合理用药评价体系。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机制。

提升药品供应保障服务监管能力。完善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对药品供应保障全过程动态适时监管水平。推进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行为共防共治机制,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推进合理用药培训和处方点评。加快药学人员引进、加强药师规范化培训,全面提升药师队伍服务能力。

(三)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等衔接配合,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继续巩固医改成果,完善大病免费救治政策。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第二节 加快推进法治卫生计生建设

(一)坚持依法管理 严格依法行政

健全卫生计生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定期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梳理、编制和公布行政权责清单,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政务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抓好《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实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卫生计生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二)实施简政放权  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在卫生计生系统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切实转变职能,减少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切实抓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能力建设和衔接落实。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并完善行政审批各项配套制度。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深入开展持久普法教育

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打击非法行医,建立比较完备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推进综合监督信息化基础建设,实现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综合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全行业普法教育培训,将普法教育纳入常态化的持久性工作,不断培育全行业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专栏12:法治建设重点工程

(一) 依法行政服务提升工程

推进县、乡卫生计生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改善服务环境,纳入各地卫生计生行政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检查内容之一。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实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至少配备1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

(二) 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工程

完善县级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基层综合监督网络覆盖全部的乡村,优化设备配置,建立移动执法系统监督信息平台。

第三节  建立政府主导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卫生计生筹资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卫生计生投入责任,完善合理分担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大政府卫生投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补助标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进一步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8%左右。

第四节  加强规划的组织与实施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的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十三五”相关发展规划,要将规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确保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建立目标考评机制,制定考核评估工作办法,按规划实施进度及时开展阶段性实施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

积极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加强统计分析和监测工作,及时提出评估监测报告和对策措施,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规划实施期间,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修改调整规划时,必须通过科学的论证,按照法定程序做出适当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