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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3605210001/201801-00014  信息分类: 决策公开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17-09-20
发布机构: 288563.com(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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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分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分宜县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的公告

分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分宜县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0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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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将召开分宜县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上午9时
地点:澳鑫大酒店
二、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听证代表名单
林健敏、严莉、江鹏、 傅和生、谢红梅、李成华、刘冬花、李玉梅、谢宜颖、严光华、钟学明、钟锦秀、袁云生、潘海莲、刘敏琴、朱良、叶勇、袁雪英、张园生、叶九香、杨森林
(二)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胡小云、黄东芳、黄国琳、林少华
(三)旁听人员名单
黄秀花、敖小兰、夏爱英
(四)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实行阶梯水价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住建厅《关于全面实施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赣发改收费字[2014]464号)要求,为促进节约用水,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分三级,按三级之间的比价关系(1:1.5:3)实行阶梯价格,结合我县实际,以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1.30(不含污水处理费0.8元/吨)为基础,合理制定我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方案:
一级水量(年用水量360吨以下,含) 每吨1.30元;
二级水量(年用水量360吨以上至480吨以下,含) 每吨1.95元;
三级水量(年用水量660吨以上,不含) 每吨3.90元。
(二)简化水价分类
按照国家简化水价分类的规定,将我县目前五类水价(居民生活用水、政事业单位用水、工业用水、经营基建用水、特种行业用水)调整为三类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其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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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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