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丁小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省财政决算批复我县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收入123607万元(其中:县本级101987万元,乡镇办2162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02160万元增加21447万元,增长21%。现将2016年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收入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转移支付补助
2016年上级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62495万元,比上年58161万元增加4334万元,增长7.45%。
2016年转移支付主要项目:
1、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8920万元,比上年7930万元增加990万元。其中:县本级6296万元,乡镇办2624万元。其主要项目有:
(1)年初转移支付补助526万元,与上年持平,下达乡镇108万元,县本级安排预算418万元,年初已计入可用财力。
(2)2016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2678.7万元。
(3)2016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级补助资金238.05万余,已下达至财政专户,再下拨至个人或相关机构。
(4)2016年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75万元,资金已拨付财政专户,再下拨至项目单位。
(5)2016年中央和省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474.58万元,资金已拨付至林业局与各乡镇。
(6)2016年省级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155.56万元,资金已拨付至县环保局。
2、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4972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县本级2596万元,乡镇办2376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中,2006年以前调资转移支付补助2278万元,
2006年7月1日工改调资转移支付补助244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52万元,年初已计入可用财力。
3、农村税费改革补助2686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175万元,取消农业特产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补助680万元,免征农业税补助660万元,资金全部下达至各乡镇办,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71万元,资金全部拨付到上级指定的有关单位。
4、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372万元,较去年增加171万元。其中:乡镇办财政困难补助130万元,村级转移支付补助313.8万元,2011年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补助经费62万元,2012年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省财政补助经费102万元,2013年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省财政补助经费63.4万元,基层组织运转保障补助经费978.5万元,村民小组长报酬51.77万元,基层组织运转保障新增补助经费671万元,资金全部下达至乡镇。
5、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28万元,较去年增加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等项目。
6、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5644万元。其主要项目:
(1)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1620万元,该资金专项用于政法经费保障机制。
(2)教育转移支付补助7234万元,较上年增加483万元。其中:义务教育保障经费2974.7万元,扩充学前教育资源资金608万元,2016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59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补助资金1256万元,已全部下达至各中小学校。
(3)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补助1389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经费923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460万元,已全部拨付至社保专户。
(4)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491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试点项目1000万元,目前已拨付至相关建设单位。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补助11402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经费8271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827万元,已下达县社保专户。
7、其他补助7673万元(含固定结算补助4571万元),其主要项目有:
(1)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1321万元,已拨付至项目单位。
(2)扶贫资金734万元,已下达至移民扶贫局。
(3)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185万元。
(4)省以下工商、质监部门经费基数下划721.12万元。
(5)2016年流域生态补偿资金999万元,已下达至财政专户,再拨付至项目单位。
二、专项补助收入
2016年上级财政下达我县专项补助收入56155万元,比上年40242万元,增加15913万元。其中:县本级47319万元,乡镇办8836万元。专项补助收入已按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用途,下达至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其主要项目有:
1、一般公共服务455.36万元。其中:财政事务支出60万元,商贸事务支出33万元,档案事务286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71.8万元,其中:法院152万元,司法13万元。
3、教育6272.16万元。其中:普通教育5649.16万元、职业教育527万元。
4、科学技术260万元。其中:技术研究与开发233.5万元、科学技术普及25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459.6万元。其中:文化103万元,文物165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191.6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10025.82万元。其中:就业补助1767万元,抚恤743万元,社会福利869.22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320万元。
7、医疗卫生6179.62万元。其中:公立医院2696.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80.6万元,公共卫生1466.41万元,医疗保障759.96万元。
8、节能环保13668.79万元。其中:污染防治12981万元,退耕还林338.89万元,天然林保护342.9万元。
9、城乡社区事务12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5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0万元。
10、农林水事务14152.81万元。其中:农业1711.98万元,林业824.235万元,水利3790.12万元,扶贫19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4428.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665.288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708.77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833.72万元。
11、交通运输2609.97万元。其中: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852.67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36.75万元。其中: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督155.75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81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374.53万元。其中:商业流通事务100万元,旅游业与服务支出80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支出77万元。其中:国土资源事务77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733万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33万元。
16、其他各项补助158.21万元。
三、上级税收返还收入
2016年税收返还收入4957万元,比上年3757万元增加1200万元,其中县本级3046万元,乡镇1911万元,主要项目为: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2941万元,与上年持平;所得税基数返还695万元,与上年持平;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返还121万元,与上年持平;2016年5-12月中央与地方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1200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我县上级补助经费规模较大,涉及民生资金较多,有力地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这主要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政府各部门积极努力工作的结果。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补助资金,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分宜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