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605210001/201708-00119 | 信息分类: | 政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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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通知,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7-06-08 |
发布机构: | 288563.com(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17-06-0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关键词: | ||
名称: | 分宜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 |
2017年5月15日,县长胡军在县行政中心529室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了县政府办提请的《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精神落实情况汇报》等议题。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由县政府办提请的《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精神落实情况汇报》。会议认为:第9次政府常务会提请的事项进展有序,完成较好。会议要求:县政府办要把督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提高政府各项决定、决策的执行和落实成效。6月底前,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必须开始运作,由县政府办负责督导落实。
二、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请的《关于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六大要点十句“硬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请示》。会议认为:安全生产管理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必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中发[2016]32号文件精神。会议确定:1.各分管县领导和各地、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新指示新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2.待省市出台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后,再出台我县有关实施意见。
三、会议讨论了县农业局提请的《关于分宜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借调相关工作人员的请示》。会议认为:抽调相关人员组建园区管委会班子,有利于加强我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会议确定:1.除教体局不同意借调的人员外,县农业局尽快将相关人员借调到位,县人社局配合办理相关借调手续。2.组建后的管委会班子要负责尽快研究提出运作模式方案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3.同意县财政追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开办经费30万元整。
四、会议讨论了县国土资源局提请的《关于批准360521001015GB00008号和360521001015GB00009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会议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以县政府名义下发抄告单。
五、会议讨论了县工信局提请的《关于呈报<2017年分宜县精准帮扶企业实施意见>的请示》。会议认为:出台《2017年分宜县精准帮扶企业实施意见》符合企业降成本、优环境的要求,有利于切实帮助我县企业解决发展困难和问题。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该《请示》,县工信局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2.各挂点县领导要尽快走访挂点帮扶企业。3.县工信局要做好帮扶企业困难和问题的收集,及时召开协调会解决相关问题。
六、会议讨论了县环境保护局提请的《关于提请审议赣西地区危废处置中心及工业废渣资源化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书>及<破产资产转让协议>的请示》。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书》和《破产资产转让协议》,县法制办负责把好关后签订协议,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七、会议讨论了县湖泊办提请的《关于2016年度分宜县仙女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投标的请示》。会议认为:仙女湖湖泊治理是省环境督查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快推动我县仙女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该《请示》,对仙女湖湖泊治理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投标。2.县湖泊办在招投标操作过程中要控制工程造价总量。3.由县城投公司负责该项目招投标工作,县湖泊办负责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进一步归类合并项目。
八、会议讨论了县监察局提请的《关于给予桂小华开除公职处分的请示》。会议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给予桂小华开除公职处分。
出席:县长胡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邓浩,县人大副主任林兰英,副县长张红萍、刘小松、傅睿、黄农,人武部政委吴宏斌,县政协副主席袁鑫。县政府党组成员谢年生,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刘朝阳,县政府党组成员、监察局局长陈玉华。
列席:县政府办黄晓波、辛欣、欧阳小敏、黄志峰,袁勇辉、黄志辉,县法制办夏嵩,县委组织部林兢业,县发改局胡小云,县财政局丁小煌,国资局欧阳根生,县环保局邓小红,县商务局叶学群,县住建局欧阳俊卿,县交通运输局习才林,县人社局张秋照,县水务局李杰,县湖泊办卢小毛,县房管局李小军,县林业局李军绍,县农业局邓建华,县工信局张辽西,县安监局叶明,县国土局廖志勇,县工业园肖寒欣,钤东办黄军生,杨桥镇彭群峰,芳山林场李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