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201803804 | 来信时间: | 2018-03-13 |
类 型: | 我要投诉 | 姓 名: | 吴悦 |
内 容: | 尊敬的县领导: 我是分宜县的一名乡村老师,自从聘为中学高级教师,拿岗位工资7级以后已10多年了(至今还是7级)。和我同一年聘中学高级的原同事都早已经拿5级岗位工资了。 2010年分宜撤乡下初中办6中以后我们就由中学老师变成了小学老师,这个身份的转变我们认了,可为什么我们的岗位工资就不能象以前一样的自然晋级呢?我们找过相关单位,他们的理由是我们是小学老师,7级就到顶了。可问题是乡下初中的撤消是政府行为,我们老师个人是无力去反对的,为什么要我们留下来的普通老师承担这个后果呢?我们想不通、、、 前2年,职称已经改革了,中学和小学的职称统一为中小学1、2、3、高级、正高五个级别。按道理我们小学和中学的职称没有区别了,我们乡下的老师理应该和中学老师一同晋级。我们满以为我们的春风来了,我们的希望来了。可我们找到教育局和劳动人事局相关人员的时候,他们的态度只是敷衍,推委,满满的不作为。我们分宜周遍的县也有小学老师岗位由7级晋升6级、5级的政策,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有呢? 现在的“两会”说要提高乡村老师地位,让老师成为别人羡慕的职业。我们真心希望这些都能变成现实。 | ||
转办单位: | |||
答复情况: |
答复时间:2018-03-3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县教体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0年,分宜县实施“初中进城”工程,新建分宜六中,乡镇初中学生全部进入县城就读,原乡镇中学一大批教师通过选调进入县城中学任教,未选调进城的中学教师转岗到乡镇中心小学任教。由于政策原因,当时全省小学学段均没有设置中小学高级岗位职数。依据我县有关政策,在乡镇中心小学任教的原中学教师,保留原聘任的岗位等级。
曾经有一些教师到县人社、教育部门咨询相关政策,有关部门根据政策,做好了解释说明工作,不存在敷衍和推诿现象。
2017年9月,根据《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评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余人社字[2017]239号)和《江西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评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44号)文件精神,小学和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进行了调整,高级岗位职数比例调整到6%。2018年3月,我县人社部门正在对全县事业单位的岗位职数进行审核,已有部分乡镇中心学校在岗位职数审核后有5、6级空岗数,符合晋升条件的教师2018年起,可以参加岗位晋级竞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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